CLSCI年度报告⑪|2021年CLSCI民法学论文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编者按
聚焦民法典教义学构建
紧跟新兴法治前沿理论问题
——2021年CLSCI民法学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本文是2021年CLSCI民法学论文发表情况与统计分析。
2021年度全年CLSCI来源期刊共刊发论文1884篇(2020年是1938篇)。其中民法学281篇(2020年是329篇,学科第一)。除中国刑事法杂志外,其他CLSCI均刊发了民法学论文。鉴于发文单位众多,为便于阅读,今年我们将不再具体列明这281篇文章的名目,而是侧重于展示民法学学科的单位科研实力布局,因此今年的统计主要展现发文量在10篇及以上的单位及其作者(详见下表),并在此基础上展开民法学学科发展的分析与评论。
排名 | 单位名 | 篇数 | 目录 |
1 | 中国人民大学 | 42 | 《论<民法典>的溯及力》,熊丙万,中国法学 《编纂实施民法典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王轶,中国法学 《违法无效合同不当得利返还的比例分担——以股权代持为中心》,吴至诚,中外法学 《论个人信息权益的构造》,张新宝,中外法学 《担保制度的现代化:对<民法典>第388条第1款的评析》,王利明,法学家 《论<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亮点、特色与适用》,王利明、丁晓东,法学家 《民法典的体系化功能及其实现》,王利明,法商研究 《“公平责任”的再定位》,张新宝,法商研究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法律效果——以<民法典>第537条的体系适用为中心》,金印,法学 《<民法典>抵押物转让规则新解——兼评<民法典>第406条》,王利明,法律科学 《和而不同:隐私权与个人信息的规则界分和适用》,王利明,法学评论 《人格权何以成为民事权利?》,朱虎,法学评论 《定期金给付方式在我国人身损害赔偿中的适用》,张新宝、赖成宇,法学评论 《侵权责任:徘徊在债与责任之间的立法价值》,杨立新,现代法学 《履行不能与合同终止——以<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为中心》,石佳友,现代法学 《登记的担保权顺位规则研究——以<民法典>第414条分析为中心》,王利明,比较法研究 《互联网生态“守门人”个人信息保护特别义务设置研究》,张新宝,比较法研究 《个人信息保护的私法维度——兼论<民法典>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关系》,石佳友,比较法研究 《敏感个人信息的法律基准与范畴界定——以<个人信息保护法>第28条第1款为中心》,宁园,比较法研究 《土地经营权登记规则研究》,高圣平,比较法研究 《价金超级优先权探疑——以<民法典>第416条为中心》,王利明,环球法律评论 《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的解释路径》,高郦梅,清华法学 《论私法自治中物上之债对物权法定适用的缓和》,夏沁,清华法学 《论债权人撤销权判决的实现路径——以指导案例118号为中心》,宋史超,政治与法律 《履行迟延的合同解除规则释论》,陆家豪,政治与法律 《最高额保证合同法律适用中的争议问题》,高圣平,政治与法律 《人格尊严:民法典人格权编的首要价值》,王利明,当代法学 《民法典体系下协助决定与替代决定的择优实现》,陈嘉白,当代法学 《<民法典>视角下网络虚假信息的规制》,王若冰,当代法学 《人体基因编辑活动的协同规制——以<民法典>第1009条为切入点》,石佳友、庞伟伟,法学论坛 《侵权损害赔偿定期金规则的欠缺与具体适用》,杨立新,法学论坛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规则实证研究》,王轶、包丁裕睿,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夫妻债务的英美法系功能比较研究—— 以不采行夫妻共同财产制的模式为中心》,吴至诚,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论“存疑推定为保证”——以债务加入与保证的区分为中心》,王利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民法典第三人清偿代位制度的解释论》,陆家豪,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协助决定对监护制度的矫变与重塑》,陈嘉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论正常经营买受人规则》,王利明,东方法学 《自甘风险:本土化的概念定义、类型结构与法律适用——以白银山地马拉松越野赛体育事故为视角》,杨立新,东方法学 《民法典“自甘风险”条文研究》,曹权之,东方法学 《特殊情形之下保证期间的计算三论》,高圣平,法学杂志 《论第三人代为履行——以<民法典>第524条为中心》,王利明,法学杂志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最新司法适用准则探析》,龙翼飞、赫欣,法学杂志 |
2 | 中国政法大学 | 26 | 《论宣告死亡及其撤销在婚姻上的效力》,翟远见,中国法学 《基本原则与概括条款的区分:我国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的解释论构造》,于飞,中国法学 《民法典适用衔接问题研究——动态法源观的提出》,王雷,中外法学 《论财产权利“登记能力”对物权效力体系的影响》,李永军,法商研究 《诚信原则法律修正功能的适用及限度》,李夏旭,法学 《论法律行为定性中的“名”与“实”》,于程远,法学 《中国民法典集体所有权的理解与适用》,江平、木拉提,政法论坛 《提存的法律效力》,翟远见,政法论坛 《民法典高空抛物致害责任规则的体系性解读:局限与克服》,冯恺,比较法研究 《对我国民法上非法人组织概念的质疑》,李永军,比较法研究 《我国民法典中准合同解释之罗马法因素》,费安玲,比较法研究 《民法典背景下人的担保独立性之证成与适用——以独立担保为视角》,王毓莹,比较法研究 《婚姻属性的民法典体系解释》,李永军,环球法律评论 《无因管理制度设计中的利益平衡与价值调和》,易军,清华法学 《论意定担保物权种类划分的基础——对于我国民法典关于意定担保物权分类基础的质疑》,李永军,清华法学 《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效力与责任承担——<民法典>第61条第2、3款解释论》,迟颖,清华法学 《约定优先购买权的理论构造和法律适用》,戴孟勇,清华法学 《请求权基础思维:案例研习的法教义学“引擎”》,金晶,政治与法律 《论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范体系中的客体特定原则》,李永军,政治与法律 《论高空抛坠物侵权案件中公安机关的调查权》,张莹莹,政治与法律 《侵害公民个人信息民事归责路径的类型化分析——以信息安全与信息权利的“二分法”规范体系为视角》,商希雪,法学论坛 《数字经济下个人信息共享制度的构建》,管洪博,法学论坛 《算法歧视的民事责任形态》,潘芳芳,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论民法典中区块链虚拟代币交易的性质》,于程远,东方法学 《<民法典>中质押权利不得转让的目的性限缩》,付晓雅,法学杂志 《“民法典”时代独立担保物权的制度空间》,张弓长,法学杂志 |
3 | 清华大学 | 17 | 《<民法典>中得利返还请求权基础的体系与适用》,王洪亮,法学家 《错误汇款返还请求权优先地位研究》,黄赤橙,法学家 《论个人信息共同处理者的民事责任》,程啸,法学家 《论死者个人信息的保护》,程啸,法学评论 《让与担保效力论——以<民法典担保解释>第68条为中心》,王洪亮,政法论坛 《论我国民法典中的人格权禁令制度》,程啸,比较法研究 《论个人信息权的构建及其体系化》,申卫星,比较法研究 《论个人信息处理中的个人同意》,程啸,环球法律评论 《补论混合共同担保人相互间不享有追偿权》,崔建远,清华法学 《论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程啸,清华法学 《情事变更原则探微》,崔建远,当代法学 《财产行为、人身行为与民法典适用》,韩世远,当代法学 《个人信息保护在民法中的表达——兼论民法与个人信息保护法之关系》,王苑,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保理的概念及其法律性质之明晰》,魏冉,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论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制度需求与多层应对》,刘云,东方法学 《所有权保留制度定性与体系定位——以统一动产担保为背景》,王洪亮,法学杂志 《民法典时代保证金的双重属性》,龙俊,法学杂志 |
4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 15 | 《物业服务合同法律构造之中国模式》,徐涤宇,法学研究 《嗣后财产灭失、相反行为与遗嘱效力》,刘征峰,法学研究 《民事裁判援引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义务》,汪君,法学研究 《论条件的溯及效力与即时效力》,张静,中外法学 《合同成立之证明责任分配》,胡东海,法学 《无因管理中管理意思的认定》,昝强龙,法学 《违约责任纠纷之证明责任分配——以<民法典>第577条为中心》,袁中华,法学 《共同意思表示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刘征峰,法学 《债务加入法律适用的体系化思考》,夏昊晗,法律科学 《结婚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刘征峰,政法论坛 《物上代位的体系整合与教义学结构》,张静,环球法律评论 《<民法典>物权编用益物权制度立法得失之我见》,陈小君,当代法学 《中国民法上的“公开权”——<民法典>人格标识许可使用规定之解析》,温世扬,当代法学 《场外配资合同效力认定的反思与重构》,黄绍坤,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民法典>物权编的守成、进步与缺憾》,温世扬,法学杂志 |
5 | 中央财经大学 | 14 | 《论农民集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宋志红,中国法学 《人格权侵害民事责任认定条款适用论》,朱晓峰,中国法学 《最小必要原则在平台处理个人信息实践中的适用》,武腾,法学研究 《论侵害人格权益财产损失赔偿中的法院酌定》,王叶刚,法学家 《民法典实施背景下合同僵局的化解》,武腾,法学 《救济进路下不完全履行的定位和效果》,武腾,法律科学 《宅基地资格权:内涵、实践探索与制度构建》,宋志红,法学评论 《法经济学视野中的侵权法——风险预防的视角》,袁建刚,现代法学 《论动产所有权让与中的交付》,陈华彬,比较法研究 《论一般人格权条款与具体人格权条款的规范适用关系》,朱晓峰,比较法研究 《论侵害死者人格利益的请求权主体——兼评<民法典>第994条》,王叶刚,清华法学 《规范保护目的理论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适用——对可预见性规则的反思》,徐建刚,清华法学 《民法体系中的法人印章定位》,殷秋实,清华法学 《论一般保证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王叶刚,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
5 | 武汉大学 | 14 | 《交易性贬值损失之赔偿》,张红,中国法学 《动态质押监管人的角色定位与义务承担》,陈本寒,法学家 《<民法典>第195条评注之一(诉讼外请求、义务承认)》,杨巍,法学家 《<民法典>第195条评注之二(起诉、其他中断事由)》,杨巍,法学家 《<民法典>第1184条(侵害财产造成财产损失的计算)评注》,李承亮,法学家 《论商事职务代理及其体系构造》,冉克平,法商研究 《以赔偿损失代替履行的条件和后果》,李承亮,法学 《标表型人格权的制度价值与规范构造》,温世扬,法律科学 《<民法典>视野下婚内协议的效力认定》,申晨,法学评论 《“身份关系协议”准用<民法典>合同编的体系化释论》,冉克平,法制与社会发展 《物权支配性之教义重述》,袁野,法制与社会发展 《论人格权禁令的性质及司法适用》,张素华,比较法研究 《<民法典>视域中离婚协议的夫妻财产给与条款》,冉克平,当代法学 《论夫妻债务的清偿与执行规则》,冉克平,法学杂志 |
7 | 华东政法大学 | 13 | 《基于合意解除合同的规范构造》,姚明斌,法学研究 《民法典动产担保的发展及其法律适用》,刘竞元,法学家 《个人信息处理: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范对象》,高富平,法商研究 《悬赏广告“合同说”之再构成——以<民法典>总分则的协调适用为中心》,姚明斌,法商研究 《<民法典>共同担保人相互追偿权解释论》,杨代雄,法学 《民法典“动态系统论”对传统民事裁判方法的冲击》,胡学军,法学 《<民法典>违约金规范的体系性发展》,姚明斌,比较法研究 《主合同无效后担保权存续论》,刘骏,比较法研究 《论主合同无效时过错保证人的责任》,王蒙,比较法研究 《论保证的书面形式》,王蒙,清华法学 《第三担保人的抗辩权体系》,李运杨,政治与法律 《定义、定性与法律适用——买卖型担保案型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孙维飞,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民法典体系视角下的法律行为制度》,姚明斌,东方法学 |
(一)年度高产作者
本领域高产学者的标准是发文量在4篇及以上。据此,本领域高产学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11篇),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5篇),清华大学程啸教授(5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许可副教授(5篇),中国人民大学张新宝教授(4篇),武汉大学冉克平教授(4篇),华东政法大学姚明斌副教授(4篇)。
有部分学者因所在单位未在本次高产之列,故在此展示其论文发表情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许可副教授在《中国法学》发表了《数据爬取的正当性及其边界》,在《政法论坛》发表了《数据权利:范式统合与规范分殊》,在《清华法学》发表了《论民法典的统一实施——理论辩正与实证分析》,在《东方法学》发表了《个人信息治理的科技之维》,在《环球法律评论》发表了《自由与安全:数据跨境流动的中国方案》。
(二)年度领域研究热点与趋势
2021年中国法学核心科研评价来源期刊(简称为CLSCI)发文数据显示,22种CLSCI期刊共发表民法学论文281篇,在14个法学二级学科中位列第二名,占CLSCI期刊全年发文总数的14.92%。与2020年相比,略有下降。其中,93篇论文标题中出现了“民法典”字样,占比达33%。
民法学2021年在三大权威期刊(《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发文28篇,占该学科全年在CLSCI期刊发文总数的10%,占三大权威期刊发文总数的15.6%。相较于2020年,本年度三大权威期刊发文量和占比均有明显下降。相较于2020年,本年度在《中国社会科学》上的发文明显减少,2020年民法学者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文4篇,本年度仅吉林大学蔡立东教授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从“权能分离”到“权利行使”》一文。
本年度发文量在12篇以上的单位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42篇)、中国政法大学(26篇)、清华大学(17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5篇)、中央财经大学(14篇)、武汉大学(14篇)、华东政法大学(13篇)。老牌“五院四系”中,吉林大学(9篇)、北京大学(8篇)、西南政法大学(4篇)、西北政法大学(3篇)均未进入本年度高产单位之列。除此之外,中国社会科学院(8篇)、南京大学(7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7篇)、浙江大学(5篇)、广东外语外贸大学(4篇)、上海交通大学(3篇)、上海财经大学(3篇)、北京航空航天大学(3篇)、贵州大学(3篇)、北京科技大学(3篇)发文均在3篇以上。前述高校中的北京地区院校发文量占本领域内年度发文总量的43%,体现了民法学研究的集聚效应。
相较于2020年,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继续保持前三名的地位,不过三者之间的差距在拉大(2020年差距分别为10篇、5篇,2021年差距分别为16篇、9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于2020年跌出15名之外后回归第4名,但在2019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以发文18篇位列第3名,这样的波动趋势充分说明了学术创作需要一定时间,单独看待并不能反映全貌;华东政法大学和中央财经大学均位列前茅,且稳中有进,尤其是中央财经大学近年来的进步瞩目。南京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浙江大学也呈现蓬勃向上的发展势头。
本领域高产学者的标准是发文量在4篇及以上。据此,本领域高产学者为:中国人民大学王利明教授(11篇),中国政法大学李永军教授(5篇),清华大学程啸教授(5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许可副教授(5篇),中国人民大学张新宝教授(4篇),武汉大学冉克平教授(4篇),华东政法大学姚明斌副教授(4篇)。
值得注意的是,本年度发文展现了民法学者朝气蓬勃的发展势头。“80后”、“90后”学者不仅在CLSCI上发表大量论文,更是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崭露头角。例如,许可副教授、姚明斌副教授均为“80后”,本年度跻身高产作者之列;再如,熊丙万(中国人民大学)、翟远见(中国政法大学)、张红(武汉大学)、刘征峰和汪君(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姚明斌(华东政法大学)、朱晓峰和武腾(中央财经大学)、许可(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等教师均在三大权威期刊上发文。博士生独立发文累计2篇及以上的单位有中国人民大学(7篇)、中国政法大学(3篇)、清华大学(2篇)、北京大学(2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篇)、上海财经大学(2篇)。老牌“五院四系”中,武汉大学、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均无博士生独立发文。
随着《民法典》的生效,本年度论文主要围绕着对《民法典》各编规定的解释论工作展开,尤其是对人格权编这一新的内容,有多篇论文对其中具体制度进行探讨、明晰;当然也不乏对法典蓝图、体例、法源等问题的进一步探讨。随着《民法典》对个人信息权利的关注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的出台,对个人信息权利的保护也受到关注。对算法、互联网、数据、人工智能、网络平台等问题的研究,热度虽不如前两年,但仍有新的火花不断迸发。农村、农民、土地问题,一直是党和国家关心的重点,本年度研究也予以回应。虽然目前民法的法典化工作已经告一段落,但带来的法典化热潮还在继续:商法虽不再寻求独立的商法典,但希望推动商法总(通)则的呼声仍有;环境法典的制定、是否可以有劳动法典、部分行政法的法典化、现行刑法是否是刑法典的讨论等,都体现了《民法典》对其他法学领域影响的之大。具体分述之:
1.人格权编的价值与规范适用。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我国《民法典》在立法体例上的重要创制,凸显了对人格权保护的人文主义精神。学界在逐步凝聚这一共识之后,开始转向人格权编具体规则适用的研究,尤其是个人信息、人格权禁令、标表型人格权、死者人格权益、人格物、人格权侵害的民事责任等内容成为本年度研究的热点。
2.未来法治的相关研究。随着数字经济、互联网金融、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新应用的飞速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给法学领域带来了冲击、挑战和机遇。本年度内,民法学者积极回应新技术革命给民法学提出的挑战,创新性地搭建新兴领域法学问题的分析框架与分析方法,也产出了大量的优质成果。研究热点领域具体涵盖个人信息保护与利用、数据权益与数据利用、平台责任与平台治理、算法歧视与算法规制、人工智能与自动驾驶等内容,着力为数字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法治环境。我们欣喜地注意到,在本年度内民法学者围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的制定和实施,紧跟立法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提出了诸多立法建议与解释方案。
3.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地三权分置权利体系改革、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是理论研究的热点。《民法典》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均对农村土地制度作了立法规定和完善,尤其是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作了清晰定位,以此为基础,民法学者一方面在解释论上进一步阐释和优化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关系、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内容,另一方面对于改革尚未完成的内容,为相应规则的立法或政策制定提供建议,如土地经营权登记规则的设计、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立法表达等。
4.担保制度。担保制度的现代化关系到整个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市场经济制度完善的重要内容。《民法典》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制度进行了重大革新,扩张了动产担保的范围,统一了动产担保以及浮动担保、融资租赁、保理、所有权保留等担保方式的规则,消灭隐形担保、建立统一的人的编成主义的登记簿、构建统一的担保物权优先顺位规则、扩张正常经营活动中的买受人规则的适用范围、合并浮动抵押与一般动产抵押的登记对抗规则、引入超级优先权规则。与《民法典》一并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进一步作了细化规定。由于这些新规与国内此前主流学说存在巨大差异,本年度民法学者针对这些重大立法变化的理解与适用展开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产出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
5.《民法典》实施中其他重大疑难问题的教义分析。制度性研究是民法学研究的核心组成部分,是从事其他类型民法学研究的基础和前提,也是从事其他类型民法学研究的最终归宿。《民法典》实施之后,民法学研究的重点则发生了立法论到解释论的转向,呈现针对具体制度或者规则进行精细化研究和本土化教义学分析的特点,这也展现了理论研究的良性生态。具体而言,除了前述担保制度、土地制度和人格权之外,民法学研究具体制度散诸《民法典》各编。例如,总则编的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行为、民事责任、意定监护、代理制度、时效制度,物权编的居住权、合同编的缔约过失、合同僵局、履行障碍、违约责任、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及部分典型合同的规范构造,婚姻家庭编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与执行,侵权责任编中侵权责任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及计算、公平责任、自甘风险、高空抛坠物等问题。
6.民法方法论的本土化建构与运用。民法学研究逐渐形成了以解决中国实际问题为研究导向的理论自觉,凸显了本土化的研究倾向。在此过程中,年度研究成果在方法论上的关注和运用尤为突出。具体而言,其一,学科交叉与融合。年度研究成果不仅展现了民法学与宪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公法或者程序法的融合互鉴,还呈现为利用哲学、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领域理论或方法丰富民法学的理论研究的特点,这也是补给民法学研究营养的行之有效的重要方式。其二,注重体系性的研究方法。《民法典》最为核心的特征便是体系性,年度研究成果对此予以极大关注。突出对“参照适用”规范和拟制规范的方法论构建与运用,强调内在体系与外在体系的融贯性,尤其是总则编与各分编、人格权编与侵权责任编、合同编与婚姻家庭编、物权编与婚姻家庭编、人格权编与婚姻家庭编、侵权责任编与婚姻家庭编等层面的体系关联受到学界关注。其三,凸显实证研究方法。年度研究成果逐渐破除“拿来主义”的桎梏,关注本土实践经验,大量分析裁判文书,着力解决中国问题,提供中国方案,实现学说与实践的良性互动。
在新的一年,我们认为以下问题仍有广阔的空间值得研究:
1.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理解与适用。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实施,对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具有重要意义。尽管《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了个人信息的保护范围、规定了个人在信息处理中的权利、强化了个人信息处理这的保护义务及侵害责任等,但是《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只是作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中的基本法,具体适用领域尚需细化和调适,与之配套的措施也需要进一步补充完善。此外,该法与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之间的协调和衔接也值得进一步研究。
2.《民法典》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一方面,《民法典》实施将是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热点话题,其中尚有诸多具体规则有待进一步进行解释论构造,民法学者仍当为之努力;另一方面,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民法典物权编司法解释、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已经通过并实施,民法典合同编司法解释、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正在制定过程中,还需要起草民法典人格权编司法解释和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司法解释。有关司法解释中的具体问题或成为明年的研究热点。
3.法典编纂经验的总结与推广。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将环境法典、教育法典、行政基本法典等条件成熟的行政立法领域的法典编纂工作纳入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民法典》以其科学的法律概念、严谨的篇章结构以及抽象化、类型化、体系化的特征,可以作为其他法典编纂的参照系。我们期待民法学者总结民法典编纂经验,服务于其他法律的法典编纂。
4.新兴领域的治理问题。在数字经济时代,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算法、人工智能、基因编辑等为核心内容的社会经济秩序需要法学研究的持续跟进。不仅立法上需要回应时代之问,在理论研究上也需要积极回应新兴领域的法学问题,顺应互联网高科技时代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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